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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化妆品不良反应评价报告研究进展

摘要 : 新的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规定了化妆品注册和备案人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的主体责任人,更加细化化妆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为注册人和备 案人,其对化妆品安全性和功效宣称负主体责任。注册人和备案人发现由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,有向化妆品监测机构报告的义务责任。

  • 作者 : 宋业专 陈羽建 卢润超 韦茜茜
  • 作者单位 : 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广西南宁 530003
  • 关键字 : 化妆品;不良反应;监测;评价
  • 刊名 : 中国医学人文
  • 年,卷(期) : 2022 , 9
  • 所属期刊栏目 : 综述
  • 基金项目 :
  • 在线出版日期 : 2022-1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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